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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台球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东省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华泰桌球城
三、协办单位: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12月12日至18日在广州市华泰宾馆桌球城举行。
五、参加单位:
1、团体赛必须以地级市、县级市或俱乐部为单位。
2、个人赛可以俱乐部的名称或个人报名参加。
六、竞赛项目:
斯诺克团体赛、斯诺克个人赛。
七、参加办法:
1、团体赛每单位限报运动员2名、领队1名。
2、凡广东籍或持暂住证的外省运动员(特邀香港、澳门运动员)方可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裁判查核无误才能上场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4、报名费(比赛免交台费)。
⑴团体赛每单位报名费200元。⑵个人赛每人报名费50元。
5、食住费、旅差费自理。
6、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台协审定的台球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2、斯诺克团体赛(限报24支队):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每轮比赛均采用5场3胜制,第一、二场为单打;第三场为双打;第四、第五场为单打(单打对手不能重复);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一轮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计净胜分,净胜分相同计两队对赛,三队相同计相关高杆。第二阶段为单淘汰(按“抽签原则”执行),比赛方法与小组赛相同。
注:主队:主队第一位出场队员只能打1、3、4场中的两场;
主队第二位出场队员只能打2、3、5场中的两场;
客队:客队第一位出场队员只能打1、3、5场中的两场;
客队第二位出场队员只能打2、3、4场中的两场;
3、斯诺克个人赛(限报80名):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共分16组进行,每组出线2人,小组5局3胜制,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计净胜分,净胜分相同两人比对赛,三人相同比相关高杆,高者名次列前;第二阶段单淘汰;冠亚军决赛7局4胜。
4、比赛前十五分钟为热身时间,每人五分钟,最后五分钟裁判清理及准备,凡运动员迟到五分钟视为负一局,迟到十五分钟当弃权论。判对方3:0胜。
5、参赛选手服装必须整洁,球场内不得穿短裤、拖鞋和比赛时禁止吸烟。进入前八名的运动员必须穿比赛服装(西裤、衬衫、马夹)。
6、抽签原则:
(1)、分组原则:同单位不分同一组,由组委会代抽;
(2)、种子队、种子选手以2010年省台球赛成绩名次决定。
(3)、小组第1名按惯例落位,第2名抽签,首轮避同组不避同单位。
7、比赛时间: 上午10:00开始,具体赛程安排见秩序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赛:第一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2000元
第二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1500元
第三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8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奖金500元
2、个人赛:第一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2000元
第二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1500元
第三名颁发奖杯1座,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800元
第五名:奖金600元;第六名:奖金500元;
第七名:奖金400元;第八名:奖金300元。
获得团体赛、个人赛前八名的运动员,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十、仲裁委员、裁判员:
担任裁判工作必须是一级以上等级裁判员,由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1、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12月6日截止,参赛单位请将报名名单传真或发邮件至871102235@qq.com和报名费邮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名额报满即止;以缴纳报名费为准)
2、报到时间:参赛选手请于赛前1天(12月11日下午或晚上)到广州华泰宾馆桌球城报到并领取有关竞赛资料。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东省台球协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及登陆广东省社会体育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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