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毽球运动员交流协议书
甲方(注册代表单位):
乙方(注册运动员):
丙方(新注册代表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为加强运动员的管理,明确运动员代表资格,保证训练竞赛工作质量,甲、乙、丙三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在享有乙方的注册代表单位资格;
二、乙方于协议生效日起只代表甲方参加全省毽球比赛;
三、甲方必须配合丙方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四、丙方负责乙方常年系统训练、竞赛管理和协助注册管理工作;
五、协议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广东省毽球协会做最终裁决。
六、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运动员或法定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