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社体中[2004]5号
关于晋升毽球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局;省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毽球运动的发展,加强我省毽球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毽球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广东省毽球锦标赛期间进行晋升毽球一级裁判员的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2004年5月1—6日在肇庆市举行。
二、参加对象与资格:
(一)各市可派2名具备三年以上毽球二级裁判员参加;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但特别优秀的毽球二、三级裁判员,经主办单位批准亦可参加。
三、考试内容与办法:
(一)理论:2001中国毽球协会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裁判法以及简易的竞赛编排方法;
(二)实践:临场比赛的实际裁判能力;
(三)办法:考试严格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理论(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40%;实践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总分达85分者可获晋升一级裁判员。
四、考试委员会名单:
总考官:伍曦
主考官:洪少霞 李国富
考 官: 郑凤玲 卢海燕 钱建国 李应斌 黄小臻 段忠勇
五、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市将参加考试的裁判员名单于4月1前报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邮政编码:510056;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 ;联系人:钱建国;电话:83856615传真:83820274。
(二)5月1日上午,各应试的裁判员请到肇庆市广东省划船学校报到;地址:肇庆市星湖西路波海楼西侧,联系人:梁冬梅 唐小颜; 电话:0758-2902888,2902566;传真:0758-2903611;邮政编码:526020。
六、日程安排:
(一)5月1日下午3:00-5:00:理论考试;
(二)5月2日—6日 实践考试;
七、费用:
(一)考务费(包括证件工本费):200元;
(二)食宿费、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2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0元;
八、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www.gdpopsports.com网公布,请随时登陆查询。
广东省体育局
二○○四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毽球 裁判 考试 通知
抄 送:广东省划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