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届 中 外 运 敦 豪
羽 毛 球 邀 请 赛 南 方 区 决 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一)日期: 2004年2月28日-29日(星期六、日)
(二)地点:广东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南方区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四、推广策划:广州市博敖广告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
广东分公司(CAN)、重庆分公司(CKG)、湖南分公司(CSX)、四川分公司(CTU)、东莞分公司(DGU)、福建分公司(FOC)、海口分公司(HAK)、惠州分公司(HIZ)、江门分公司(JGM)、汕头分公司(SWA)、深圳分公司(SZX)、武汉分公司(WUH)、厦门分公司(XMN)、湛江分公司(ZHA)、中山分公司(ZSN)、珠海分公司(ZUH)
六、竞赛项目: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运动员必须为参赛单位的职工;
(二)中外运敦豪将不为任何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应该在比赛中注意安全,避免受伤。如有必要请自行保险,否则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将不对任何伤害和连带影响损失负责;
(三)参赛运动员须出示身份证及运动员证,经裁判查核无误才能上场比赛;
(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和增补。特殊原因要更换和增补须报组委会批准;
(五)运动员不得兼项。
八、比赛日程
2月28日:
7:45 广东体育馆(广州市二沙岛西)西门报到
8:20开幕式
8:45 检录
9:00正式比赛
14:30继续比赛
2月29日:
7:45检录
8:00四强决赛
10:00表演赛及颁奖典礼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各单项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胜者晋级,直到决出前四名;
(三)记分方法:各单项比赛一律采用3局2胜制,发球得分;第一阶段7分制,第二阶段女子单打11分制,其他项目15分制。
(四)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15分钟到检录处报到,逾时未报到作弃权论,判对方2比0胜。
(五)比赛分组采用电脑抽签,结果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www.gdpopsports.com公布。
(六)比赛进行期间,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的具体情况调整比赛场地和比赛顺序,运动员应该自觉服从调动。
十、场地器材
运动员球拍、服装自备;比赛场地和用球由组委会提供,比赛球采用胜利VICTOR比赛级2号。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每个项目录取前四名,均奖励精美礼品,并自动具备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
(二)每个项目前三名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
十二、裁判员由组委会委派
十三、纪律检查
(一)运动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手,服从裁判判决;
(二)运动员、裁判员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行为,组委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取消本场、甚至整个比赛的参赛资格。
十三、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