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游字[2003]53号

 

关于下发莲花物业杯全国第六届

成人游泳赛

暨国际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群体处、奥林匹克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总参军训部体训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促进我国成人游泳活动的开展和扩大与国际成人游泳的交流,按今年全民健身游泳活动竞赛计划,定于今年5月28日至6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莲花二村游泳池举行莲花物业杯全国第六届成人游泳赛暨国际公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转发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比赛日程表

        2、报名表

        3、酒店、旅游情况介绍

            4、2002年全国成人游泳记录

 

 

 

 

                            二ОО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比赛  通知

                        

抄送:各省市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游泳爱好者

      俱乐部

 

 

 

 

 

莲花物业杯全国第六届成人游泳赛

暨国际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03年5月28日至6日2在深圳市莲花二村游泳池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游泳池、游泳馆,游泳俱乐部、其他游泳馆、游泳爱好者俱乐部等。邀请境外约30个国家和地区的成人游泳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男女混合编组自由泳接力(2男2女);4×50米男女混合编组混合泳接力(2男2女)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

     1、个人项目:25-29(简称25岁组、30岁组  ,依次类推);30-34;35-39;40-44;45-49;50-54;55-59;60-64;65-69;70-74。          

     2、接力项目:以4名参赛队员年龄累计相加计算,分下列年龄组:100-119(简称100岁组,依次类推);120-159;160-199;200-239;240-279;280-319(120岁后每40岁为一年龄组)。

     3、年龄以当年12月31日计算,例:78年出生者按25岁计算;77年出生按26岁计算,依此类推。

    (二)各队各年龄组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测验项目除外)。每人参加接力项目不限。接力项目各单位各年龄组限报一个队。

    (三)参加接力项目比赛的4名运动员必须属同一俱乐部;一名运动员不能代表二个俱乐部参赛。

    (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不得跨年龄组报名。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自愿参赛保证书及交纳参赛报名费和保险费。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颁布的《成人分龄游泳比赛竞赛规则》。

    (二)各项只进行一次决赛,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凡弃权者不得参加以后项目的比赛。

(四)全国比赛和国际赛同时进行,(统一比赛、统一记录成绩,分别录取名次、分别计分、分别奖励)有不同处在规程中说明。

    八、奖励与录取名次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男女混合团体各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青年团体(男女25-35岁组)、中年团体(男女40-55岁组)、 老年团体(男女60-70岁组)各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此条款仅对全国赛)

(四)接力100-120计入青年组,160-200岁计入中年组,240岁以上组计入老年组(此条款仅对全国赛)

    (五)记分办法:

     1、各单项各年龄组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相同,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无下一名次得分。

     4、团体总分:

   男/女子团体名次按各单位在男/女各年龄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总和计算;

男女混合团体名次按各单位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得分总和计算;

各年龄段团体名次按各单位在该年龄段男女名次得分总和计算(此条款仅对全国赛)。

以上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

1、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参赛人数、男女人数和单位联系人、地址、电话等情况,向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报名;

2、参加比赛的各队有关人员食宿和旅差费自理。需办理安排食宿者请于4 月29日前预定大会联系的住宿,除推荐酒店外,可与附件3中联系人解决食宿事宜。逾期则自行解决:详见附件;

 

    第二次报名:

    1、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于5月15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打印填表不得手写),加盖公章后,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电话:010-67020314;传真:010-67020320;联系人:林森林、曹庆珠。电子邮件:caoqingzhu @sina.com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  ;电话/传真:020-83820274 ;;联系人:李国富 。

   2、参赛单位还需向承办单位提供:参赛人员(领队、教练、运动员等)每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背后注姓名)、参赛选手身体健康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 ;

   (二)报到:比赛前2天(5月28日)到比赛大会报到,地址:经各队自行报名选择的酒店大堂报到。自行联系住处者,须向大会报告,到指定地点报到。    

    1、填写、上交自愿参赛保证书,自带身份证,报到处负责核对其身份,否则该运动员其参赛成绩不予记名次和申报记录;各队领取比赛秩序册;

2、比赛项目再确认:抵达赛区后,由各参赛单位指定的1名教练员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参赛项目进行最后确认;

 3、项目确认后统一交纳本队运动员报名费和保险费,个人项目每项报名费20元,接力项目每项80元,保险费参赛者每人10元;赛期住宿往返比赛游泳池班车交通费15元/人。

4、办理以上手续后领取各队运动员参赛证。如遇1名运动员不能交纳报名费、保险费和提供自愿参赛保证书时,大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和其所在单位本次比赛资格。

 5、需定返程车(机)票届时可在报到处办理;

 6、办理登记一日游手续。

十、其他:

    1、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在比赛大会上打破全国成人各年龄组游泳全国纪录者予以承认。

    2、参赛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比赛成绩,依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业余游泳锻炼标准》有关内容,向大会申请获得相应的等级称号、证章、证书。

3、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总、副裁判长,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4、此规程在网上可查询。网址:WWW.CHINASWIM.ORG.CN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